元康三年(前63年)三月,汉宣帝下诏说:“曾闻舜弟象有罪,舜为帝后封他于有鼻之国。骨肉之亲明而不绝,现封故昌邑王刘贺为海昏侯,食邑四千户。”
侍中、卫尉金安上上书说:“刘贺是上天抛弃的人,陛下至仁,又封他为列侯。刘贺是个愚顽废弃之人,不应该奉行祭祀宗庙及入朝朝见天子之礼。”奏折得到汉宣帝批准。四月壬子日,刘贺前往其封地海昏就国(海昏为豫章郡下辖之县)。
几年之后,扬州刺史柯奏报刘贺与故太守卒史孙万世来往,孙万世问刘贺:“从前被废时,为什么不坚守着不出宫并斩杀大将军,却听凭别人夺去天子玺印与绶带呢?”刘贺说:“是的。错过了机会。”孙万世又认为刘贺将在豫章就国,不会久为列侯。刘贺说:“将会这样,但不是应该谈论的。”有关部门审讯核实,请求逮捕。汉宣帝诏令削去刘贺三千户食邑。
神爵三年(前59年),封侯四年的刘贺去世。
《刘贺怎么死的?刘贺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