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履历
朱爱莹(1960.7~),女,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高兴镇老圩村人。研究生学历。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后,调至江西省司法学校工作,曾任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院长。现为江西省科技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教授,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教授,高级律师。1999年12月至2000年1月至澳大利亚迪肯大学考察学习。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西省诉讼法学会副理事长。被聘为江西省第九、十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顾问,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一批立法项目论证专家。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严打斗争先进个人”1次,被中共江西省直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4次,被江西省妇联授予全省“三八红旗手”和“巾帼英豪”各1次。主编《行政处罚法概论》。主持完成教育部、司法部科研课题多项,其中《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指南》的研究成果被教育部列为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指南。论文《重复系属关系的法律调整》一文获江西省首届青年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
荣誉记录
因教学成绩突出被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还被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严打斗争先进个人”称号;四次被中共江西省直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江西省妇联授予全省“三八红旗手”、“巾帼英豪”称号,2001年被江西省教育厅、人事厅授予全省优秀教师称号,2004年被评为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004年获得江西省高职(高专)院校首届教学名师奖。
研究方向
民法学和诉讼法学,曾在《法学》、《法学与实践》、《现代法学》、《法治论丛》、《政治与法律》、《江西法学》、《江西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了十多篇具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主编或参编教材5部。主持完成教育部、司法部科研课题多项,其中主持完成的司法部课题《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指南》的研究成果被教育部列为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指南。撰写的论文《重复亲属关系的法律调整》一文获得江西省首届青年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在江西省法律界有较大影响和一定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