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最高检发布6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令人痛心。
2岁女童婷婷(化名)误食一块减肥巧克力后,在医院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事后,警方在婷婷的体内检测出违禁药品的成分——
“医生,你快救救她”
2021年3月2日,爷爷奶奶抱着婷婷,冲进了医院的急诊抢救室。急诊医师立即对其进行查体,“当时病势是烦躁,心率偏快,145次/分钟。”
一般正常同龄孩子的心率约为每分钟110-130次。
“医生,你快救救她。”爷爷奶奶告诉医生,婷婷误食了减肥巧克力,但不清楚具体成分和含量。
医院将婷婷的血液、胃液送到相关部门,做毒物筛查,同时采取了反复洗胃、补液等促进毒物排出的综合治疗手段。但令人痛心的是,婷婷最终因抢救无效离世。
悲剧发生后,婷婷的家属向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报案,同日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检察院介入侦查。经警方检验鉴定,婷婷的肝脏、心血、尿液、静脉血、洗胃液、胃容物和呕吐斑迹,均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西布曲明因是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为何会出现在巧克力中?
警方侦查发现,这枚夺去婷婷生命的减肥巧克力,是她的母亲在微信朋友圈跟一个叫曹某的人买的。
“西布曲明是违禁药”
很快,警方抓获曹某,进而抓了曹某的“上家”,制作、销售减肥巧克力的夏某某,以及销售西布曲明的刘某等人,并扣押了大量减肥胶囊、巧克力。
而在这些扣押物品中,均检出了西布曲明成分。
“我知道,西布曲明是违禁药。”
2020年,刘某通过网络发布广告,销售西布曲明,卖给了做减肥食品的夏某某等人,还告知了他们添加比例及销售注意事项。当年6月至次年3月间,刘某销售西布曲明的金额高达人民币170余万元。
夏某某从刘某处购进西布曲明,在食品中添加,制成减肥胶囊、减肥巧克力,销售金额48万余元。夏某某又利用微信等网络形式发展下线曹某等人,明知自己的减肥产品有毒有害,夏某某还专门交代曹某等人,“老人、小孩不能食用,有心脏病的人群要慎用”。
“杜绝潜在的危险,必须全链条打击”
已有越来越多的购买者出现了不良反应。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该案在制售链条上的涉案人员多达30余人,范围广,涉及到全国14个省市。
“杜绝潜在的危险,必须全链条打击”成了办案团队的共识。他们根据微信聊天记录、交易记录、支付明细以及物流信息等,一一准确认定了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与犯罪数额。从而对禁用原料的提供者和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实施全链条打击,有力维护网络营销秩序。
2021年7月15日、7月27日,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分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刘某、夏某某提起公诉,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曹某等人提起公诉。
2022年11月23日、11月25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分别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刘某、夏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百五十万元、九十八万元,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曹某等7人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十二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行政监管强化
依法严惩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守护百姓生命健康安全,案子虽然办结,但工作仍在延伸。
随着网络销售食品逐渐深入百姓生活,大量无正规生产厂家、无许可证编码、无产品标志的食品也进入到市场中,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极大的危害。结合这些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徐州市泉山区检察院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对于因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和被宣告禁止令的人员,设立禁入人员“黑名单”,并在市场准入许可中进行筛查,加强准入监管。同时还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危害后果,提升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除了这起案件以外,最高检此次发布的6起典型案例还包括王某、陈某某生产、销售伪劣灭火器案,郝某甲等人生产、销售伪劣润滑油案,郑某某等人销售伪劣电缆案,马某某等人销售过期冷冻猪肚、猪耳案,巩某某销售伪劣种子案等。这批典型案例均体现了依法从严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政策导向,强调从源头到末端深挖犯罪、精准打击,斩断犯罪链条。
“办案中,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诉源治理,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将检察建议作为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以‘我管’促‘都管’,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共同推进难点堵点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始终保持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反假冒伪劣的多元共治新格局,为百姓的衣食住行安全站好班、护好航。
据统计,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2376件3943人,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7933件14449人。
来源:中央政法委长安剑